古代胡椒贵如金,贵族专属奢侈调味的真相
有种调味品叫胡椒,现在它已然是我们平常生活里的一种东西,但在唐朝的时候,它可是相当少见的,其价格能和黄金比拟。在记载唐朝宰相元载被抄家这件事的史书当中,为了突出他的奢侈以及贪腐情况,没有去罗列黄金白银,单单列出了八百石胡椒。
胡椒原产地是印度,按照记载,西汉时期张骞出使西域时头一回知晓胡椒存在,随后他带回了一些胡椒颗粒,可没把种植方法带回长安,唐朝时经丝绸之路被引入中国,那时唐人把从西域来的人叫做胡人,把他们的饮食称为胡食,胡辣汤这道如今在河南最为常见的早餐,其主要配料之一便是胡椒。
较早时,胡椒作为一种香辛料,曾与羊肉一起炖煮作为辅料。魏晋南北朝以来,中国传统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不断融合,羊肉消费逐渐增加。然而羊肉的膻味很重,烹饪时需搭配香辛料来去除腥味。在胡椒被引入之前,诸如花椒、生姜和茱萸等是人们主要用于调味的东西,可花椒辣味不够,生姜容易导致上火,茱萸还有一定毒性。只有胡椒口感辛辣,气味芳香,且能增进食欲,故而在市场上备受追捧。
那时胡椒全然只能依靠外国进口,其由来之路遥远无比,运输所需时间漫长,且面临的各类风险极大,这般原因致使市面上胡椒价格极为高昂。众多达官贵族之人,皆把自身的家产转变为胡椒以此实现保值之目的。
唐代宗李豫在位时,宰相元载因贪污受贿,及结党营私的缘故被皇帝抄家,官兵们不但搜出了数量众多的金银珠宝,居然还搜出了八百石胡椒,唐朝时的一石大概等同于现在的120斤,八百石得装满好几个集装箱,如此大量的胡椒,在那时可说是价值连城。
明朝中前期的时候,胡椒依旧具很高价值,永乐年间以及宣德年间,朝廷把胡椒用作抵银两,以此来给官员发放工资,这是依据《明成祖实录》所记载的。
一百贯准钞为一斤胡椒的价格,五十贯准钞是一斤苏木的价格,南北二京的官员,分别在南京库和北京库支取这些物资和款项。
唯有到了郑和七下西洋之时,海上丝绸之路才发展得极为蓬勃,胡椒才可开始大量地运入中国。《东西洋考》有所记载,郑和于原产地大批地采购胡椒,其价格为每斤折合白银0.01两,然而将之运回明朝之后却能够卖到一斤10两甚至20两,那利润高达1千倍甚至2千倍。郑和并未错过这个难得的商机,每次下西洋都会进行大批量的胡椒采购。按照《印度尼西亚贸易与社会》所做的分析记载来看,郑和下西洋的那段时期当中,每年运回明朝的胡椒总量,不少于五万袋,进行合计的话,应该在250万斤以上,甚至可能会高达400万斤。
明朝中后期时,供给突然大幅增加,这致使胡椒的市场价格一路快速下降,进而它从权贵用来食用的奢侈品转变为普通百姓日常使用的调味料。
来源:厦门卫视《两岸秘密档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