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改装了一只大牌旧包,竟被判赔上百万——知识产权的雷区要看清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盛锐 通讯员 吴媛媛
距离经典时尚IP的续作,也就是《穿普拉达的女王2》,在中国内地上映,只剩下一周时间了,这部重磅续篇,承载着两代人的职场记忆,还有时尚启蒙,它又一次把“奢侈”“潮流”“身份”以及“价值”等关键词,推到了公众视野的中心位置。
在“直播之都”杭州,有一股二手奢侈品消费浪潮,此刻正蓬勃兴起,它正在悄悄使得城市商业生态被重塑:这片浪潮从潮流聚集地的小巷精品仓开始,再到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品牌集合空间,它持续对Z世代及新中产群体的关注与参与进行吸引。
热潮之下,创新亦伴生挑战。
不少经营者试着开展“循环再造”“联名复刻”“配件混搭”这样的新型商业模式,然而呢,他们在没有经过权利人授权的情形下,私自使用国际知名奢侈品牌标识,私自使用经典设计元素,私自使用标志性包装,背后所潜藏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正变成行业高速扩张里不能轻易忽视的“隐性红线”。
4月23日,当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眼看就要到来的时候,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守护创新 智引未来”的新闻发布会。
会上,发布了《2025年度杭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该案例有民事、行政、刑事以及了涉及人工智能呀、生物制造呀像数据要素这样前沿领域方面的内容、它集中展现出了过去一年杭州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所取得的实践成果以及裁判规则导向的情况。
多个案例聚焦新商业模式背后面临的新法律挑战。
杭州中院供图
二手奢侈品不是想改就能改
这些要点一定要注意
“奢侈品牌二手包再造案件”,它聚焦了这样的情况,乃是在循环经济的背景之下,由二手商品再造所引发的,属于商标保护方面的前沿问题。
在此案件当中,被告方里有一家名为深圳棒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也就是以下简称为棒某公司的,秉持着环保再利用的理念,把废旧的奢侈品包进行消毒处理后拆解开来,制作成能够供二次使用的材料,然后再重新塑造成为新的包袋。
然而,其所销售的十五款包袋之上,运用了与一个知名奢侈品 firms 的享有权利之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与此同时,在部分产品链接名称这儿,以及商品销售的页面那儿,使用了类似于“THIS IS NOT XXXXX(奢侈品品牌名)”“ XXXXX(奢侈品品牌名)格纹软盒包”这样的标识。
对此,该知名奢侈品公司提起诉讼。
该案核心焦点在于,对流通中的商品开展翻新改造等行为,此情形是否适用于商标权利用尽原则。法院持有这样的观点,应当考量是否致使商品出现了实质性的改变,是否会对商标的品质保障功能产生影响,是否明确地告知并且显著地标识产品为翻新再造产品等诸多因素,还要结合交易习惯以及相关公众的一般认识来进行综合判断。
在这个案子当中,棒某公司于重造进程里,针对原来奢侈品包袋的形状,进行了实质性的改变,针对配色也进行了实质性的改变,针对整体外观同样进行了实质性的改变,然而却依旧持续保留原包袋上的商标标识。同时,并没有能够充足地进行证明,包袋的材料是来源于正品二手包袋。并且,全英文的表达,或者中英文混合的宣传标语,也会致使相关的消费者出现混淆。
最终,便是位于杭州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判定,棒某公司所采取的行为,构成那种商标侵权的情况,并且还实施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然后,做出判决要求棒某公司应当停止侵权的举动,还要消除已造成影响咧,并且呢要赔偿算上经济损失以及合理维权费用整体在一起总共是人民币105万元。
相关负责人提及,要是把回收的正品二手包袋用作旧物改造的材料来用,那就应当采取举措,把包袋上原来的标识予以遮挡或者去除,与此同时,在新的包袋显眼位置用醒目的字体标注自己的商标信息,并且要明显区别于原来的商标标识,从而让消费者能够充分区分商品的来源,“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应该是以践行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为前提条件的。” 最后这一段表述与前文逻辑联系有些松散,是否是您给的内容有误呢?我按照您提供的完整内容进行了改写。
消费者化身“平台寄生虫”
享受会员福利要取之有道
当下,那种“消费—积分—兑换商品”的闭环式商业模式,已经深深融入大众日常的生活当中,成为受消费者高度认同的一种消费习惯,并且还是商家用以构建用户黏性、驱动复购增长的核心营销机制当中的一个。
然而,也有人将其视为商机。
在某知名火锅品牌“低价代金券”不正当竞争的案子当中,被告朱某某,囤积十来个子该品牌会员账号,以比较优惠的价钱,在线上购物平台售卖代金券,吸引消费者,形成了一种模式,即“出售代金券来结账,累积虚拟币,用虚拟币去兑换代金券”,一种持续滚动着获得利益的模式。在近两年的时间之内,销售的数量达到了6万单以上。
余杭区人民法院在历经审理这个过程之后,得出这样的认定,具体来说,朱某某如此这般的行为,会致使消费者去注册该品牌会员账号的积极性有所降低,还会使得会员账号对于消费者所具备的吸引力被削弱,进而造成对用户黏性的降低结果,这一行为侵害了原告依据会员制度而享有的竞争权益,同时增加了原告进行维护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对其正常经营形成干扰,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并且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商业道德,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基于这样的情况,法院作出判决,判定朱某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两者加起来总共是三十万元整。
在该案里,有关负责人表明,法院明晰地对寄生式商业模式予以否定,向消费者以及经营者提示应当合理用券、合法逐利,为平台经济时代的公平竞争构筑了行为准绳。
据了解,在过去的一年当中,杭州的法院总共受理了各类知识产权的相关案件,数量是12997件,与上一年相比较,上升幅度达到35.91%,审结完成的案件数量是11686件,和上一年同期相比,上升比例为38.23%。对于28件存在重复侵权以及恶意侵权情况的案件,适用了惩罚性赔偿,判决赔偿的金额总计达到5735.66万元,使得侵权者要付出十分沉重的代价,让创新者能够获得有力的保护。
在今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期间,杭州法院会组织有着多样形式的,涉及庭审观摩、巡回审判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的系列活动,以此让被视为一项系统工程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能够深入企业,深入公众。
除此之外,在发布会上,杭州中院、杭州市市监局,与湖州中院、湖州市市监局,以及衢州中院、衢州市市监局联合签署了《合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把区域协同保护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往后,杭州法院会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积极去回应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司法需求,深入推进区域协同保护机制,为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以及创新生态给予有力的司法保障。